課評集訊: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 成都鐵路衛生學校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現址:成都市郫縣古城鎮蜀源大道三段566號 | 從事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及職工在職培訓。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鐵路衛生學校2012年1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3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為您推薦的相關文章
- 2012年中國礦業大學11月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的通知
- 2012年公開招聘暨南大學管理人員及學生輔導員的的通知
- 2013年重慶江北中學校招聘5名中學教師(第二次)的通知
- 2011年新站區關于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的通知
- 2013年重慶市渝北中學校招聘5名中學教師的通知
- 2013年重慶北部新區招聘100名中小學教師的通知
- 2013年重慶市江津第八中學招聘20名中學教師的通知
- 2013年重慶市渝北區教委教師招聘宣講會的通知
- 2013年重慶永川區臥龍初級中學招聘中學教師的通知
- 2013年重慶永川區紅旗小學校招聘教師方案(修改)的通知
- 2012年重慶市長壽中學校招聘20名中學教師的通知
- 2013年重慶市永川北山中學招聘5名中學教師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