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2013年云南環評師考試考務的通知
文章摘要:2013年云南環評師考試考務通知 2013年全國環評師報名專題![]()
關于做好201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管理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5號)、《關于做好2013年度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6號)、《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7號)、《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8號)、《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號)、《關于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1號)和《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7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13年度上述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請各州、市嚴格按照《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做好網絡報名的初審工作。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請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管理暫行辦法》(云人考[2007]19號)和有關程序組織實施。
報考人員報名時要切實根據報考條件的有關要求,在網絡上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各地考試管理部門對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進行網絡初審,網絡初審合格后考生才能進行網絡報名交費。
二、成績管理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和非滾動管理。一級注冊計量師、二級注冊計量師、廣告師、助理廣告師、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即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2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各項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考附件一。
三、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考試時間如下:
5月25日上午9:00-12:00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6日上午9:00-12: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做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五)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考試時間如下:
6月15日上午: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應符合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的規定。在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即考5個科目(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符合免試條件,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的人員,報考級別為免3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即符合條件的報名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注冊稅務師資格證書。
四、應考人員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不得使用涂改帶(液)。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二)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忌谧鞔鹬饔^題時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