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法規學習資料:生態影響的避免
生態影響的避免就是采取適當的措施、盡可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潛在的不利生態影響。因為有些類型的生態環境一經破壞就不能再恢復,而這類生態系統具有重要保護價值或特別重要的生態功能作用,因此必須予以絕對的保護。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更改工程場址、修改工程設計、限制施工方法或時間、道路改線、變更規劃或工程規模等。在極端情況下,當生態影響評價發現一些非常嚴重又不能避免的影響時,否決整個工程項目可能是唯一切合實際的避免方案。如工程建設涉及到一些重要濕地、珊瑚礁、紅樹林、原始森林、水源地、地質遺址、重要棲息地等,一般要考慮采取避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