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法規學習資料:報批件審查
承辦:市環境保護局環境影響評價科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國家規定要求,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相關附件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對于不符合規定的,書面提出需改正的內容,退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環境保護局窗口。對于符合規定的,經辦人員草擬行政審批意見,經科長審核后報送局領導審定。
時限:1個工作日。
3、審定
承辦:市環境保護局領導
單位職責及權限:對環境影響評價科提出的行政審批意見進行審定,并簽署審定人姓名。對于市環境保護局領導同意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科由制作行政審批文書;對于市環境保護局領導不同意環境影響評價科行政審批意見的,與承辦人員溝通后,退回承辦人員。
時限:1個工作日。
4、行政審批意見文書制作
承辦: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單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公文制作規范制作行政審批意見。
時限:1個工作日。
5、發放行政審批文件
承辦: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環境保護局窗口
崗位職責及權限:通知申辦人領取行政審批文件或《不予許可通知書》,并將相關權利、投訴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辦人。
時限:1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