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與法規學習資料: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
建設工程監理的4個性質:服務性、獨立性、公正性、科學性。
服務性:在授權范圍內直接服務于委托方,且不具有重大問題的決策權,也沒有義務服務于被監理方。
獨立性:《建筑法》規定,工程監理企業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工程監理企業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監理工作;不得與承包商有隸屬關系和其他利害關系;
公正性:公正性是社會公認的職業道德準則;在維護建設單位合法權益的同時,不能損害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
科學性:工程監理企業應當由組織管理能力強、工程建設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領導;應當有足夠數量的、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應變能力的監理工程師組成的骨干隊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進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手段;要積累足夠的技術、經濟資料和數據;要有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要實事求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