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財政稅收學習資料:社會保障的概念與內容
社會保障是國家向喪失勞動能力,失去就業機會以及遇到其他事故而面臨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
社會保障制度由德國的俾斯麥政府于19世紀80年代首創,英國在1908年,法國在1910年就社會保障進行了立法,美國在1935年開始實行社會保障制度。
所謂社會保障制度,是指由法律規定了的、按照某種確定的規則實施的社會保障政策和措施體系。
2. 社會保障的內容(掌握)
國際勞工組織認為,社會保障應承擔9個方面的風險保護,即疾病、生育、老年、殘疾、死亡、失業、工傷、職業病和家庭,從而滿足勞動者一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起到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良好作用。
我國社會保障的主要內容(掌握)
| 類型 | 解釋 | 具體內容 | |
| (1)社會保險 | 現代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是一國居民的基本保障。即保障勞動者在失去勞動能力,從而失去工資收入后仍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 ①養老保險:主要對象是工商業的廣大勞動者。 | |
| ②失業(待業)保險:與養老保險相比,失業保險基金征集較少。原因:第一,失業風險涉及的對象相對較少,失業風險經歷的時間也相對較短;第二,失業津貼的發放是有條件的,通常的標準也較低。 | |||
| ③醫療保險:不僅患病職工(退休職工)可以享受,職工的直系親屬也可享受一定的醫療補助。 | |||
| ④疾病、生育保險 | |||
| ⑤工傷保險:待遇標準一般高于非因公負傷的職工。 | |||
| ⑥傷殘保險:向未達到退休年齡但卻因傷殘而失去勞動能力的職工支付傷殘補助金。 | |||
| (2)社會救助 | 通過國家財政撥款,保障生活確有困難的貧困者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 | 特點: ①全部費用由政府從財政資金中解決,接受者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②受保人享受社會救助待遇需要接受一定形式的經濟狀況調查,國家向符合救助條件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救助。 | |
| (3)社會福利中的一部分 | 主要是國家民政部門提供的,主要是對盲聾啞和鰥寡孤獨的社會成員給予的各種物質幫助,其資金來源大部分是國家財政預算撥款。如社會福利院。 | ||
| (4)社會優撫 | 對革命軍人及其家屬提供的社會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