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方法學習資料:生態系統理論史
1935年,英國生態學家,阿瑟·喬治·斯坦利爵士(Sir Arthur George Tansley )受丹麥植物學家葉夫根·尼溫(Eugenius Warming)的影響,首次提出生態系統的概念。認為:
“(原文)Ecosystem is the whole system,… including not only the organism-complex, but also the whole complex of physical factors forming what we call the environment…”(生態系統是一個的‘系統的’整體。這個系統不僅包括有機復合體,而且包括形成環境的整個物理因子復合體……這種系統是地球表面上自然界的基本單位,它們有各種大小和種類)
斯坦利對生態系統的組成進行了深入的考察,為生態系統下了精確的定義。
1940s,美國生態學家R.L.林德曼(R.L.Lindeman)在對賽達伯格湖(Cedar Bog Lake)進行定量分析后發現了生態系統在能量流動上的基本特點:
·能量在生態系統中的傳遞不可逆轉;
·能量傳遞的過程中逐級遞減,遞減率為10%~20%;
這也就是著名的林德曼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