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招標投標活動的原則及適用范圍
招標,是指招標人依法提出招標項目及其相應的要求和條件,通過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吸引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的行為。
投標.是指投標人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參加投標競爭的行為。
一、招標投標活動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招標投標法》第5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1.公開原則
公開原則,首先要求招標信息公開。例如:《招標投標法》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無論是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還是投標邀請書,都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其次,公開原則還要求招標投標過程公開。例如:《招標投標法》規定開標時招標人應當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截至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在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的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2.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要求給予所有投標人平等的機會,使其享有同等的權利,履行同等的義務。《招標投標法》第6條明確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十涉招標投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