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高頻失分點輔導:基本方針
1.基本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要掌握。
2.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要理解。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要掌握。
4.施工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要掌握。
5.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要重點掌握。
6.特種作業人員的種類要了解。
二、高頻答疑點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誰?
答: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可以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或總裁等。
2.教材217頁講安全生產方針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但現在所有文件已改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教材是否有誤?
答:考題如果有“綜合治理”選項就選,沒有就算了。
3.緊急避險權怎么理解?
答:一是危及作業人員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必須有確實可靠的直接根據,僅憑個人猜測或者誤判而實際并不屬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除外;二是緊急情況必須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間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不應撤離,而應采取有效處理措施;三是出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首先是停止作業,然后要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在采取應急措施無效時再撤離作業場所。
4.職工意外傷害保險由誰辦理?
答:《建筑法》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5.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總承包單位負責嗎?
答:《建筑法》規定,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進一步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可以看出,總承包單位是要負責的,只不過承擔次要責任。
6.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有法定責任和約定責任兩種形式,這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
答:約定責任要嚴于法定責任,并且以約定責任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