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輔導:標準文件編制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于2000年2月頒發了《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隨著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發展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不斷完善,為加強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管理,進一步規范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編制工作,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九部委聯合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2007年版)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以下簡稱《標準文件》)基礎上,結合水利水電工程特點和行業管理需要,水利部組織編制了《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以下簡稱《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文件》),并以《關于印發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通知》(水建管〔2009〕629號)予以發布,2000年2月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被替代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