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民航運輸學習資料:貨物的收運
貨物運送是組織貨物運輸的基本環節。按照運輸原則,安全、迅速地將貨物運達目的
地,是貨物運送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貨運質量的主要標志。
(一)運送時限
. 急件貨物,承運人應按與托運人約定的航班和日期運出。限定時間運輸的貨物,承運人應在與托運人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抵目的站。
(二)發運順序
根據貨物性質,承運人按照下列順序發運:
1.搶險、救災、急救、外交信袋和政府指定急運的物品。
2.指定日期、航班和按急件收運的貨物。
3.有時限、貴重和零星小件物品。
4.中轉聯程貨物。
5.一般貨物按照收運的先后順序發運。
(三)運輸路線
1.承運人按照合理、快捷的原則選擇貨物運輸路線,但不承擔用特定的飛機或經過特定的一條或幾條航線進行運輸,或者用特定的航班在任何一個地方銜接貨物續運的義務。
2.由于不可抗拒或不可預見的原因,承運人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取消、變更、推遲、提前或終止全部或部分貨物運輸。
3.為了盡早將貨物運達目的站,必要時承運人可以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將貨物轉交其他承運人或采用其他運輸方式運輸全部或部分貨物至目的站。
4.一張貨運單的貨物應盡可能一次運行,避免分批發運;必須分批發運時,也應盡量減少分批次數,以免增加工作手續和發生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