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金管理公司(新增)
基金是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例如,信托投資基金、單位信托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
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對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基金資產的投資、收益分配等基金運作活動進行管理的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如何運作: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后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
(7)財務公司
國外的財務公司:一般不能吸收存款,只經營部分銀行業務的準銀行金融機構。
資金來源:通過向商業銀行借款、持股的母公司撥款及在公開市場出售商業票據等方式籌措。
資金運用:消費者信貸、商業貸款、房地產抵押貸款。
(8)信用合作組織
信用合作社,是城鄉居民集資合股而組成的合作金融組織,為合作社社員辦理存、放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資金來源:社員繳納的股金和存入的存款。
放款的對象:主要是本社的社員。
3.金融業綜合經營與分業經營的定義和基本情況
(1)各國商業銀行體制按照業務經營范圍和特點分為兩類
A.專業化銀行制:在這種金融體制下,商業銀行只能經營傳統的銀行業務,銀行業與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
B.綜合化銀行制:在這種金融體制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所有的商業性融資業務(混業經營)。
(2)當代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相互滲透與融合的趨勢
A.在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金融監管逐漸放松,銀行、保險、證券之間的傳統界限日趨模糊,這為銀證保融通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
B.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為銀證保融通的實現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