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2013年5月)
我校根據筆試、面試、復審、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信息發布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報批與備案(2013年5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一周內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報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九)聘用(2013年7月)
學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與監督
(一)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學校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二)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制止下列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學校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違反招聘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詢電話:(022)23288278
監督電話:(022)23247780—8009天津市新華中學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