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天津北辰區赴河北師大招聘26名中小學教師方案的通知
2013年天津市北辰區赴河北師范大學設立考點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解決我區部分學校教師緊缺問題,不斷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經區委、區政府批準,赴河北師范大學設立考點,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27名,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2013年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熱愛教育教學工作,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認真履行教師職責;
3、身心健康,無殘疾、無任何傳染性疾病;
4、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及專業知識和技能;
5、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可于2013年7月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7、具有非農業戶口,其中:農業戶口者可以報考但須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取得非農業戶口,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8、高考時按二本及以上批次錄取;
9、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內警告或學校處分的;
2、受過刑事或行政處罰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2013年天津市北辰區赴河北師范大學設立考點招聘教師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