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天津津南區教育系統招聘83名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的通知
津南區教育系統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解決我區部分學校教師短缺問題,不斷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國家、天津市和津南區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津南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5名教師,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招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終身從事教育的夙愿。
2、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身心健康,無任何傳染性疾病。
4、五官端正,講標準的普通話。
5、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6、本科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可于2013年7月辦理錄用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8、具有非農業戶口,其中:農業戶口的大學畢業生可以報考但須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取得非農業戶口,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9、小學教育專業只能報考小學教師職位。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或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在禁考期內的(禁考期參照公務員招考的有關規定);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人員、被單位辭退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招聘的職位、人數和條件見附件。
三、崗位待遇
按照國家、天津市和津南區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兌現工資和各種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師,津南區教育局不提供統一食宿,一律由畢業生自己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