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生態城市
生態城市從廣義上講,是建立在人類對人與自然關系更深刻認識基礎上的新的文化觀,是按照生態學原則建立起來的社會、經濟、自然協調發展的新型社會關系,是有效的利用環境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新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狹義的講,就是按照生態學原理進行城市設計,建立高效、和諧、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人類聚居環境。生態城市,這一概念是在70年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人與生物圈(MAB)”計劃研究過程中提出的,一經出現,立刻就受到全球的廣泛關注。關于生態城市概念眾說紛紜,至今還沒有公認的確切的定義。前蘇聯生態學家楊尼斯基認為生態城市是一種理想城模式,其中技術與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創造力和生產力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而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環境質量得到最大限度保護。中國學者黃光宇教授認為,生態城市是根據生態學原理綜合研究城市生態系統中人與“住所”的關系,并應用科學與技術手段協調現代城市經濟系統與生物的關系,保護與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資源與能源,提高人類對城市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修復、維持和發展的能力,使人、自然、環境融為一體,互惠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