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方法學習資料:環境質量標準與環境功能區之間的關系
環境質量標準與環境功能區之間的關系:環境質量分等級,環境功能區分類別,一一對應。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對應類別的標準值.
4.1.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和標準分三類和三級。
4.2.地表水環境質量功能區和標準分五類和五級。同一水域兼有多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劃分類別。
4.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功能區和標準分五類和五級。
5.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功能區之間的關系
5.1排放標準限值建立在經濟可行的控制技術基礎上,不分級別。排放標準以減少單位產品或單位原料消耗量的污染物排放量為目標,根據行業工藝的進步和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適時對排放標準進行修訂,逐步達到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實現改善環境質量的目標。
5.2國家排放標準與環境質量功能區逐步脫離對應關系,由地方根據具體需要進行補充制定排入特殊保護區的排放標準。超前時間段不分級別,現時間段可以維持。
5.3排放標準的作用對象是污染源,污染源排污量水平與生產工藝和處理技術密切相關,必須采取綜合整治措施才能達到環境質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