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包括下列的( )項
A、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齊全;
B、環境保護設施安裝質量符合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工程驗收規范、規程和檢驗評定標準;
C、污染物排放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標準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D、環境監測項目、點位、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有關規定的要求;
E、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要求建設單位采取措施削減其他設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關部門采取“區域削減”措施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其相應措施得到落實。
26、《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明文規定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責包括( )
A、環境影響評價;
B、環境影響后評價;
C、環境影響跟蹤評價
D、環境影響技術評估
E、環境保護驗收
27、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業務活動時,( )
A、可以以個人的名義接受環境影響評價委托業務
B、應為委托人保守商務秘密
C、對其主持完成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的技術文件承擔相應責任
D、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
E、堅持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恪守職業道德
2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
A、向保護區的水體排放污水。
B、在保護區內從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C、在保護區內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D、在保護區內超過國家規定的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
E、在保護區內設立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