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株洲教育局學校招聘23名中學幼兒教師的通知
根據《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現就2013年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育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管理
公開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編辦的指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
2013年,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人才34名(具體招聘學校和崗位見附件1)。
三、公示公告
招聘計劃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株洲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
(二)能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三)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
(四)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五、報名、考試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不含雙休日),報名地點:各用人單位、株洲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管理中心(市教育局辦公樓西頭一樓大廳),聯系電話附后。
理論考試時間:2013年5月25日,
地點:株洲市二中;
專業技能考核時間:2013年6月2日,
地點:各用人單位。
六、資格初審
符合崗位招聘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崗位的競聘,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各報名點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后,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初審和復核時,報名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職工崗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
(二)身份證、畢業證、相應職位職業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報名。
(三)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2張。
(四)其他與具體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
(五)在編教師報考需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簽署意見。
七、考試與考核
(一)參考對象的確定。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考對象,由各用人單位、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參考對象按時參考。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未達到參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數;核減后仍達不到參考比例的,該崗位不開考。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二)考試考核內容。考試分為理論考試、專業技能考核、師德與政治思想考察三個部分。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核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師德與政治思想考核由學校負責考核。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均采用100分制,師德與政治思想考核實行考核。理論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人文素質、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與素質教育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業技能考核包括面試、試講、專業技能實際操作三個部分,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