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員的確定。根據理論考試成績按各招聘學校各崗位招聘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均進入專業技能考核。專業技能考核人員名單由市教育局在株洲教育網上公布,由各用人單位通知應聘者本人。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個人綜合成績=理論考試成績×40% 專業技能考核成績×60%。
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教師專業技能考核設立合格線,低于80分為不合格,專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參考人員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取消。
八、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人員。根據個人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對應的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實施。
(二)師德及政治思想考察。對體檢合格的對象由用人學校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查考核。
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用人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市人社局、教育局審核同意,在不降低崗位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
九、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及師德與政治思想考察結果,擬定各學校擬錄聘人員,并將擬聘結果報市人社局進行復審。按規定程序報市教育局黨委審定后,對擬錄聘的人員在株洲教育網等媒體及用人單位進行7天的公示。
十、聘用與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按上級要求填寫有關表格和提供相關的材料,上述材料由市教育局匯總后,報市編辦、人社局辦理編制、增人核資等相關手續。
新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與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舉報電話: 0731-28680178(市糾風辦 ),
0731-28681083(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31-22663622(市教育局監察科)。
十二、本公告由株洲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731-22663736(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
十三、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二)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不再遞補。因體檢、考核對象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提出放棄錄用資格及因各種原因取消錄用資格,造成擬錄用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的,不予遞補。
株洲市教育局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