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問題和意見的通知》和《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決定對長沙高新區區屬學校需增補的90名教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長沙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簡稱長沙高新區)創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為首批國家級高新區。2005年以來,伴隨著園區經濟社會發展,在經過三次區劃調整后,現直屬學校16所。高新區秉承“一流園區,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過積極加大財政投入、加快推進學校硬件提質、不斷改善教師待遇等措施,有力推進了園區教育發展,優質教育資源不斷豐富,打造了明德麓谷學校、麓谷小學、虹橋小學、雷鋒小學、師大附中高新實驗中學及長沙高新技術工程學校等一批知名學校,現誠邀各類優秀在職教師與畢業生教師加入。
二、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三、人員管理
1、在職教師崗位招聘錄取人員列入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編制,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學校崗位競聘后確定。
2、畢業生崗位招聘錄取人員編制到校不到人,工作2年后,通過考核,優秀的作為在職教師辦理進編手續;
3、招聘錄取人員均實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招聘范圍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圍
中小學、職業中專等學校在職教師及2011-2013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畢業生。具體招聘崗位與人數如下:
| 崗位 類別 | 崗位名稱 | 崗位數 |
| 小學 | 在職教師 | 15 |
| 畢業生 | 27 | |
| 初中 | 在職教師 | 23 |
| 畢業生 | 17 | |
| 職專 | 在職教師 | 6 |
| 畢業生 | 2 | |
| 合計 | 90 | |
(二)招聘程序
發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五、報名
(一)報考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教育事業,服從安排,愛生敬業。
3、具備報考崗位相應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即:
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小學或中學教師資格證,中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中學教師資格證,且所報學科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符(小學科學學科執有物、化、生、地、自然及科學等學科教師資格證即可,心理咨詢教師持有教師資格證即可)。
職業中專教師崗位必須具備中學、職專、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師資格證,公共學科要求所報學科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符,電子、工民建、機械加工等專業學科執有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即可。
4、普通話水平達到相應專業學科要求,即:語言類學科(語文、英語、音樂)為二甲,其它學科為二乙。
5、具有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證書。
6、身體和心理健康。
7、畢業生崗位必須是2011-2013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畢業生。
8、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在讀本科生(學士)、碩士、博士研究生不得參加報名。
9、合同期內的特崗教師和2013年免費師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10、具體崗位要求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