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湘潭市湘潭縣招聘150名中小學教師的通知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我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50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師24人、初中教師38人、小學教師88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招聘普通高中教師 24人。各學科計劃和安排學校如下表:
| 學科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體育 |
| 人數 | 3 | 4 | 3 | 5 | 1 | 4 | 2 | 2 |
| 安排單位 | 二中五中六中 | 四中五中六中十中 | 二中四中十中 | 二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 | 四中 | 四中八中九中十中 | 四中八中 | 六中 八中 |
2、招聘初中教師38人。定向安排到青山、石鼓、分水、花石、龍口、排頭、射埠、錦石、中路鋪、白石、茶恩、烏石、石潭等十三個鄉(xiāng)鎮(zhèn)任教。各學科招聘人數如下表:
| 科目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 人數 | 3 | 5 | 3 | 5 | 5 | 4 | 4 | 3 | 2 | 2 | 2 |
3、招聘小學教師88人(男性25名)。定向安排到青山、石鼓、分水、花石、龍口、排頭、射埠、錦石、中路鋪、白石、茶恩、烏石、石潭等十三個鄉(xiāng)鎮(zhèn)任教。
4、分普通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小學教師三類招聘,每個考生限報一類。普通高中、初中教師職位分學科最低開考比例為報考人數與相應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如達不到3:1,則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數,小學教師職位按性別最低開考比例為報考人數與相應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如達不到3:1,則由招聘領導小組按小學教師職位總數不變的原則,根據報名情況核減和增加相應性別招聘計劃,并在考前發(fā)布調整公告。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5、服從工作安排。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具體條件
1、普通高中教師:公歷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全日制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
2、初中教師:公歷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全日制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相應學科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
3、小學教師:公歷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全日制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