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輔導:安全生產考核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參加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2.安全生產考核分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兩部分。其中,能力考核是對申請人與所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活動相應的文化程度、工作經歷、業績等資格的審核;知識考試是對申請人具備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情況的測試。
3.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必須經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能力考核和知識考試,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以下簡稱“考核合格證書”),考核合格證書在全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領域適用。
4.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的統一管理,并負責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一級)以上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施工企業以及水利部直屬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考核。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下資質以及專業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下資質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考核。
5.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考核申請、證書延期與變更等事項由施工企業統一組織申報,具有管轄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不接受個人申請。施工企業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