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資料:注冊建造師傅當履行的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2.執行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3.保證執業成果的質量,并承擔相應責任;
4.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執業水準;
5.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等秘密;
6.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
7.協助注冊管理機關完成相關工作。
注冊建造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1.不履行注冊建造師義務;
2.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
4.簽署有虛假記載等不合格的文件;
5.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執業活動;
6.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7.涂改、倒賣、出租、出借、復制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8.超出執業范圍和聘用單位業務范圍內從事執業活動;
9.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