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基礎學習資料:法律體系
考試內容:
1、法律體系的概念
2、法律部門及其劃分標準
3、我國法律體系的結構及其組成
要點:
1、法律體系的概念
法律體系,也稱為部門法體系,是指一國的全部現行法律規范,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部和諧一致、有機聯系的整體。
法律體系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生活現象,反映了法的統一性和系統性。
2、 法律部門及其劃分標準
法律部門,也稱部門法,是根據一定標準和原則所劃定的調整同一類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一般認為劃分法律部門的主要標準是法律所調整的不同社會關系,即調整對象;其次是法律調整方法。
3、 我國的法律體系
(1)憲法
憲法作為一個法律部門,在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個法律體系的基礎。
憲法部門最基本的規范,主要反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樣的規范性文件中。
憲法部門還包括主要國家機關組織法、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授權法、立法法、國籍法等附屬的較低層次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它包括規定行政管理體制的規范,確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則的規范,規定行政機關活動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規范,規定公務員的規范等。
我國一般行政法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主要有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政府采購法、公務員法等。特別行政法方面有食品衛生法、藥品管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
(3)民法
民法是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等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
我國民法部門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則和單行民事法律組成。民法通則是民法部門的基本法。
單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此外還包括一些單行的民事法規,如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