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領取施工許可證的范圍
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設部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辦法》中確定的限額是指: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總投資在30萬元以下的,不需要領取施工許可證。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其他不辦理施工許可的項目包括:搶險救災工程、臨時建筑、軍用房屋建筑。
法規及相關知識:領取施工許可證的范圍
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設部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辦法》中確定的限額是指: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總投資在30萬元以下的,不需要領取施工許可證。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其他不辦理施工許可的項目包括:搶險救災工程、臨時建筑、軍用房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