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初審、復核工作由學校公開考試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經初審獲通過的應聘人員將在遵義師范學院組織部(人事處)網頁(網址:www.zync.edu.cn)上公示。鑒于人力及時間關系,對初審未獲通過的應聘人員,恕不回函。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立即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
1.考試工作由考試組負責。如出現個別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報考人員原報考的職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聘用職位參加考試。
2.考試方式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計算。
(1)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綜合知識與能力、公文寫作等。
(2)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工作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進入該職位面試環節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素養及語言表達能力(對專業有要求的需考察其專業素養)。面試工作,在招考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下設的考試組、紀檢組,會同有關專家組織實施。
3.命題及制卷工作,由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命題制卷,由紀檢組確定專人負責監督管理。試題的制作,嚴格按照人事部關于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實行統一命題、制卷、閱卷,并對參與試題命題和制卷工作的人員,實行全封閉管理。
4.考試的時間,定于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2日。筆試、面試地點及有關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四)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聘用職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的,從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初次體檢被確認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復查一次。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五)政審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聘用崗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政審對象。公開考試聘用人員工作領 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調取政審對象的人事檔案并對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審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政審報告,并將政審結果告知被政審對象。政審不合格的,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政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