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加分、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報名地點:羅甸縣人力資源市場(沙井加油站旁)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對于報考合并職位的考生,在報名時不需填寫具體的報考職位名稱,只填寫報考職位代碼。考生在報名時須認真填寫《羅甸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2、報名工作由招聘工作組具體負責。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查合格,確認其考試資格;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且不予退返報名費。
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崗位所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四項目人員需要提供由縣引導辦或團縣委按照管理權限出具的相關證明。
4、報名費:按每人100元收取。
(二)加分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分數中給予加分(折算前),可累計加分,累計加分最多不得超過5分,具體條件如下:
1、截止報名結束當日前,在我縣連續服務滿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及“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1年以上2年以下的人員加2分,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加5分(以行文時間為準)。
2、報考衛生、計生崗位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取得護士資格及以上資格證的加5分。
3、州內少數民族加3分(2011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
第一項加分材料由縣引導辦或團縣委按照管理權限出具,第二項加分材料提供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三項加分材料需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羅甸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交進行加分審查。提交加分申請表同時,截止報名時間結束當日,未按要求提供相關加分證明材料的或本人未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未填寫《羅甸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確認加分的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示。
(三)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由招聘工作組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及資格等進行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 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提交不實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體檢、考核、聘用資格。
(四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原則上達到3:1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3:1比例的,由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調整開考比例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如確定調整開考比例,開考比例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如確定取消該 職位招聘計劃的,經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并對擬報職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或無適合職位改報的,給予退返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