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樂山市犍為縣教育局招聘70名中小幼教師
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犍為縣教育局
關于二○一二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縣教育發展需要,進一步改善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樂山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樂人發[2006]14號)、《中共犍為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2012年度補充教師的通知》(犍編發[2011]23號)精神,現就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0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各類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2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
二、招聘條件、單位、崗位和名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且體檢符合《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規定標準。
5、符合《樂山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的;
5、2012年7月31日以后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三)各招聘崗位具體條件、單位、崗位和名額
詳見《犍為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及應聘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加分政策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大學生等服務期已滿且符合加分政策的,按照規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在報名結束后10日內持相關加分原始依據及其復印件1份到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加分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核定的加分分數筆試前在犍為人事人才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