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網上確認
報考人員于報名后至2011年11月15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或亳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2011年11月15日18: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1年11月17日16:00前按現行規定的收費標準(每人每科45元)和要求在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行放棄。
報名確認截止后,報考確認人數與崗位招考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經市主管部門核準,取消該崗位或相應減少崗位招考計劃數。取消招考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于2011年11月18日12: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四)準考證打印
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于2011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或亳州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六、筆試
(一)筆試時間:2011年11月26日上午
8:00—9:30《職業能力測試》或《教育教學理論》或《醫學基礎知識》
10:00—12:00《公共基礎知識》
(二)筆試地點:設在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筆試準考證通知為準)。
(三)筆試內容:1、《職業能力測試》,主要包括: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2、《教育教學理論》,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3、《醫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等醫學相關基礎知識。4、《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綜合常識、計算機、英語、寫作。滿分各100分。
試卷命制及閱卷評分工作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四)筆試成績
筆試后,按《公共基礎知識》與《職業能力測試》或《教育教學理論》、《醫學基礎知識》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依組通字〔2010〕54號和皖人發〔2008〕44號規定,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2011年12月9日,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507房間,聯系電話:0558—5132016)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12月10日在亳州市人事考試網公告。
筆試成績公告后的2天內,考生可向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查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