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 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除招聘單位有特殊要求外,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上級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市級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核、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視且合格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2年應屆畢業生,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招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
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它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707、86868702
4.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專業知識、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表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本簡章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