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上海市青浦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的通知
根據上海市人保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招聘錄用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滬人社專[2009]45號)和《青浦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意見》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區教育系統2012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相關要求公示如下:
一、聘前須知
1、統招統配。本次招聘,除高中階段學校外,其余學段實行統一招聘,統一分配。
2、聘前承諾。應聘者須在聘前就申報資料真實、準確和錄用后服從分配、完成服務期限等進行承諾。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要求
1、應聘高中教師:
①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其本科學歷應為“211工程”及以上高校全日制);
②“211工程”及以上高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學歷;
③非本市戶籍的,須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其本科學歷應為“985工程”高校全日制);
④上述學歷均須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說明:“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僅限一本錄取的對象,下同。
2、應聘初中教師:
①“211工程”及以上高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學歷;
②省部級師范院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師范生;
③研究生;
④非本市戶籍的,須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其本科學歷應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
⑤上述學歷均須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3、應聘小學教師:
①省部級師范院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師范生;
②其他高等院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生;
③研究生。
④非本市戶籍的,須部屬重點師范院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師范生或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⑤上述學歷均須同時具有相應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