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上海嘉定區教育系統招聘303名教師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2009]45號),為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師資隊伍,我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012年度計劃招聘教師共303名。
一、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屆應屆畢業生,非上海生源應符合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條件。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已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符合相應教師招聘條件的社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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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為人師表,愛崗敬業,忠誠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2、基礎理論扎實,專業知識能力強,并具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
3、學歷要求
1)應屆畢業生
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學歷要求: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幼兒園教師學歷可以放寬為全日制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大專、上海市行健職業技術學院學前教育專業大專畢業),非師范類必須是“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畢業。
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學歷要求:限“211工程”大學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
2)社會人員
上海戶籍的社會人員學歷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且第一學歷必須是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或學前教育專業,一直從事教育工作。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社會人員,在幼兒園有連續1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經歷且工作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外省市戶籍的社會人員學歷要求:限“211工程”大學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
4、具有相關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學前教育和語文學科需二級甲等,其余學科需二級乙等)、外語水平等級證書、計算機水平等級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
5、年齡必須符合用人單位要求和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有關政策,一般不超過40周歲,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