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上海市嘉定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的通知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2009]45號),為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師資隊伍,我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012年度計劃招聘教師共303名。
一、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屆應屆畢業生,非上海生源應符合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條件。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已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符合相應教師招聘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為人師表,愛崗敬業,忠誠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2、基礎理論扎實,專業知識能力強,并具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
3、學歷要求
1)應屆畢業生
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學歷要求: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幼兒園教師學歷可以放寬為全日制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大專、上海市行健職業技術學院學前教育專業大專畢業),非師范類必須是“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畢業 。
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學歷要求:限“211工程”大學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
2)社會人員
上海戶籍的社會人員學歷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且第一學歷必須是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或學前教育專業,一直從事教育工作。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社會人員,在幼兒園有連續1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經歷且工作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外省市戶籍的社會人員學歷要求:限“211工程”大學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
4、具有相關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學前教育和語文學科需二級甲等,其余學科需二級乙等)、外語水平等級證書、計算機水平等級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
5、年齡必須符合用人單位要求和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有關政策,一般不超過40周歲,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二、報名辦法
(一)筆試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可于2012年1月14、15日帶好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嘉定區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鎮清河路151號二樓205室)報名(上午8:30-下午4:30)。崗位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二)實行告示承諾制。考生報名時,依據本方案規定的招聘條件和公布的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嘉定區教育系統教師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如報考者的報名信息失真而產生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