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持以下證明材料:
(1)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代課人員由任教學校、所屬中心校、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逐級審核簽署“系本縣代課人員,連續代課**年以上且目前仍然在教學崗位”意見,各級審核人簽名后加蓋公章。已婚人員必須出具當地鄉鎮計生部門、人民政府簽署“未違反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審核人簽名后加蓋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
(3)報名考務費100元。
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織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定點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考生從報名至正式行文聘用期間,所留聯系電話必須準確并保持暢通,如聯系不上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資格審查
(1)初審: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招聘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初審意見,按照《招聘方案》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通過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如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予以取消,責任考生自負。
5、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
經復審通過的考生憑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考務費收據領取準考證。
領準考證時間:2012年 2月16日—2月17日
地點:織金縣教育局人事股。
考生在進入筆試、面試、試教、體檢等環節時必須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方能入場。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幼兒園教師)、試教(小學教師)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試教)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試教)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試教)成績×40%),筆試、面試(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1、筆試類型:閉卷考試(不指定用書)。由招考辦公室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2、筆試內容:
(1)幼兒園教師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15分)和專業知識(85分),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包括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知識。
(2)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綜合知識(15分)和專業知識(85分),綜合知識內容為新時期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小學教師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2011年1月—12月期間國內外重大時事等;專業知識內容為小學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
3、筆試時間為:2012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考試《考場規則》的規定,違反者取消考試資格。考生需在考前30分鐘入場按時參加筆試,開始考試30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開始考試1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4、筆試地點:織金縣城關,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