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試教)、體檢及審查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織金教育信息網》、《織金黨建論壇》和教育局公告欄上公示七天,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行文聘用。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來電、來函或面談反映,但必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內舉報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的,按相應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一次性遞補,公示期外舉報查實的,只取消聘用資格但不遞補。
九、聘用
根據招聘職位,按各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任教學校,若總分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聘用考生需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并按(黔府辦發[2003]73號)文件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報人事部門鑒證,實行試用期一年,原則上五年內不準調整工作崗位。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此次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成立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名單略)。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整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歡迎舉報。對違規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7-7622580(織金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7-7638192 0857-7621338
織金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