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項
1、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2、如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公示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3、新錄用人員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和崗位聘任合同,并實行六個月的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行一年的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錄用資格。
4、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投訴舉報電話:65725951(紀委執法監察室)。
5、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65722642;0574-65732890.
象山縣教育局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