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寧波市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的通知
2012年寧波市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信息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的學校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全民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一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招聘學校的詳細簡介情況見相關學校網站。
其招聘學校、崗位、數量、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此次招聘擬通過面試(綜合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放寬到2012年6月30日;各級各類院校2011年碩士畢業及應屆碩士畢業生,國內211綜合院校及在甬重點高校畢業的應屆優秀畢業生,應聘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的應屆畢業生,應聘職業中學專業教師崗位人員,如本次公開招聘被錄用,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六)已被事業單位錄用及其他具有事業身份的人員需先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