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國家環境標準的分類及各自的特點
(1) 國家環境標準 分為強制性 和推薦性標準 。① 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是一定時期內衡量環境優劣程度的標準,是環境質量的目標標準 。② 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以及適用的污染控制技術 ,并考慮經濟承受能力 ,對排入環境的有害物質和產生污染的各種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規定,是對污染源控制的標準 。③ 國家環境監測方法標準 。④ 國家環境標準樣品標準 。⑤ 國家環境基礎標準 。
(2) 地方標準 是對國家環境標準的補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近年來為控制環境質量的惡化趨勢,一些地方已將總量控制指標 納入地方環境標準。① 地方環境質量標準 。② 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a.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并報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b.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已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c.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機動車船大氣污染物 地方排放標準嚴于國家排放標準 的,須報經國務院批 準。
(3) 國家環境保護部標準 ,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對還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所制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