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常規氣象資料的采用原則
對于一、二級評價項目,若氣象臺(站)在評價區域內,且和該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地理條件基本一致,大氣穩定度和探空資料可直接使用;其他地面氣象要素可作為該點的資料使用。三級評價項目直接使用建設項目所在地距離最近的氣象臺的資料。
2.常規氣象資料的調查期間:
對于一級評價項目,至少應獲取最近三年的常規氣象資料;對于二、三級評價項目,至少應獲取最近一年的常規氣象資料
四.大氣環境影響預測
1.概念:
是利用數學模式和必要的模擬試驗,計算或估計評價項目的污染因子在評價區域內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2. 大氣環境影響的預測內容
2.1不利氣象條件:
指熏煙狀態以及對環境敏感區或關心點易造成嚴重污染的風向、風速、穩定度和混合層高度等條件,(或稱典型氣象條件)。
2.2大氣環境影響的預測內容:
(1)小時平均和日平均的最大地面濃度和位置;(2)不利氣象條件下,評價區域內的濃度分布圖及其出現的頻率;(3)評價區域年長期平均濃度分布圖。一級評價還應預測可能發生的非正常條件下上述預測內容和施工期間的大氣環境質量預測內容。
3.多源疊加的技術要求
3.1二、三級評價項目的多元疊加方法:
(1)計算該建設項目每期建成后各大氣污染源的地面濃度,并在接受點上進行疊加。(2)改擴建項目,還應計算現有全部大氣污染源的疊加地面濃度。
3.2一級評價項目的多元疊加方法:
在二、三級評價項目要求的基礎上,還應考慮評價區的其他工業和民用污染源以及界外區的高大點源,疊加其地面濃度。
4.常用的環境空氣質量預測模式及其適用條件:
4.1有風時點源擴散模式:點源在距地面10m高平均風速U10≥1.5m/s情況下的一次排放濃度預測。
4.2小風和靜風時點源擴散模式:點源在小風速(1.5U10≥0.5m/s)和靜風時(U100.5m/s)情況下的一次排放濃度預測。
4.3長期平均模式:對于孤立排放點源長期平均濃度預測。
4.4多源排放模式:適用于多個污染源對評價區大氣污染的預測。計算地面濃度時,應將各個點源對計算點的濃度進行疊加。
4.5面源模式:面源或無組織排放源的地面濃度預測。一般采用把面源劃分為若干個點源,再按后退點源法模擬面源的擴散。
4.6體源排放模式:當無組織排放源為體源時的濃度預測。
4.7顆粒物排放模式:有風時能發生重力沉降的污染物濃度預測。
五.評價大氣環境影響的基本原則
1.評價區內各環境功能區是否滿足相應的空氣質量標準的要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是否有容量。
2.建設項目的現有、在建、擬建污染源是否滿足達標排放的要求。
3.項目完成后,當地的環境空氣質量是否能滿足環境功能區的要求。
4.建設項目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
5.從大氣環境影響角度論證項目選址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