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學工作需要,經縣編委研究同意,對2013年我縣中小學、幼兒教師和職業教育專業課教師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77名,其中中學教師18名,小學(幼兒)教師47名,職業教育專業課教師12名,具體招聘學校、學科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與對象: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
2、年齡:本科及以下學歷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報考完(職)中和在城小學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農村小學(幼師)和含城幼兒園的必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學歷均為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
4、報考縣職教中心專業課崗位,必須符合以下相關專業: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數控技術應用、模具設計與制造),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農業機械工程及自動化、機械工藝技術),車輛工程(汽車服務工程、汽車維修工程教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電子與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系統維護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教育)。
5、資格條件: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其中職教中心職業教育專業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2)本縣在編在職人員;(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4)現役軍人;(5)在人事考試中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人員;(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自主擇校、聘用的程序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13日8∶00至6月17日17∶30,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含山縣職教中心(位于含山縣城西區清溪路、縣博物館南側)。
(3)報名需提供以下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歷屆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生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和所在高校出具的證明函(務必注明本人就讀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層次、是否師范類、是否取得教師資格及其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等項內容);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照片三張。考生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并作書面誠信承諾,所提供的證件如有弄虛作假,責任自負。
(4)每人限報含山中學、含山二中、含山一中、職教中心(專業課)、環峰小學、環峰第二小學、含城幼兒園和農村小學(幼兒園)的一個學科,報考學科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一致(不一致的以《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為準)。
音樂、美術、幼師和職教中心專業課學科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2∶1,其他學科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如果低于以上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因比例不足被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將及時通知報考者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5)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計90元,面試每人8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以免交考試費。
(6)資格審查: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和縣監察局聯合組織進行,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一經發現與招聘條件不符,隨時取消考試應聘資格。2013年6月28日,在縣教育局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