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或面試
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一門。筆試時間為6月1日,筆試實行百分制,總分為10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6月4日,面試實行百分制,總分為100分。
(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
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等崗位采用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或體檢、考察。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先進行技能測試,測試時間為6月2日,并根據技能測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技能測試對象(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學科根據筆試成績,招聘計劃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開考比例為1∶2,且報名人數只有2人的,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測試形式:高中的采用上課,初中、小學的采用模擬課堂。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測試通知書參加測試。
(四)確定招聘入圍人員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按考生面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按考生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其他學科按考生筆試成績、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各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網、慶元縣教育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2013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畢業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1、被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后,縣教育局將不再退還個人檔案,不出具解除協議等相關證明。
2、被聘用人員須在慶元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一年)。
3、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需公開的信息全部在慶元教育網上公布。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8-6122610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教育局
二О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