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駐馬店新蔡縣思源實驗學校招聘50名中小學教師的通知
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按照省教育廳和香港言愛基金會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2011年以來未就業的二本以上國家計劃內統招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為新蔡縣思源實驗學校公開招聘教師50名。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認真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考試考核等程序,公開招聘一批優秀人才到新蔡縣思源實驗學校任教,不斷優化我縣教師隊伍。
二、報考的范圍和對象
報考的范圍和對象為2011、2012、2013年國家計劃內統招二本以上師范類未就業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三、報考崗位及名額
這次共公開招聘教師50名,其中,語文教師10名、數學教師10名、英語教師10名、政治教師2名、物理教師2名、化學教師2名、歷史教師2名、地理教師2名、生物教師2名、信息技術教師2名、體育教師2名、音樂教師2名、美術教師2名。
四、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達到規定的學歷條件;
5、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條件;
8、2013年12月底以前必須取得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