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輔導資料: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信設施或其他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6.其他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3)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擴孔樁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
(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