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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中旬,從招聘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或招聘單位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聘單位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自理。
(六)考核
2013年5月下旬,翔安區教育人才辦組織人員到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考核,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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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合格但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從而導致崗位空缺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從招聘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總分順序遞補(僅遞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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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翔安區人才辦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名單進行審核,報翔安區委研究同意后,在廈門市翔安區政府信息公開網(xxgk.xiangan.gov.cn)和翔安區教育信息網(www.xaqwjxxw.cn)公示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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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7月,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翔安區高層次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細則(試行)》(廈翔委〔2012〕55號)辦理相關人才引進手續。
擬引進人員須于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的完整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引進的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統一調配到本區相關學校任職。
五、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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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溉藛T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ㄈ┍敬握衅干婕澳挲g、年限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
。ㄋ模﹪栏衤鋵嵒乇苷。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ㄎ澹┫璋矃^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六)本次招聘不提供相應的復習資料。
。ㄆ撸┍竟嬗上璋矃^教育人才辦負責解釋。
廈門市翔安區高層次教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