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南平市浦城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的通知
各中學、中心小學,局直屬學校: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城區人口逐年增多,城區中小學學位需求不斷增加,以致城區中小學專業教師十分緊缺,為了更加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確保2013年秋季城區中小學能正常開學,現就2013年城區中小學選調教師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40名。其中浦城一中4名、浦城二中3名、浦城三中3名、實驗小學4名、新華小學2名、光明中心小學4名(其中光明中小本部2名、里塘小學2名)、和平小學7名、民主小學9名、水南中心小學2名、蓮塘學校小學本部2名(選調學科及崗位詳見附件)。
二、選調范圍
中學面向全縣鄉區中學在編在崗教師選調,小學面向鄉區中心小學所屬學校在編在崗教師選調。城區中小學(含蓮塘、萬安、水南中小學)教師不參與競聘選調。
三、選調條件
1、教師資格、學歷、任教年限
中學: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具有國民教育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學歷,并連續在鄉區任教滿五年(不含借用到城區學校或外系統的借用時間)現在編在崗,任教年限計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
小學:取得小學教師及以上教師資格。具有全日制中等師范畢業或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畢業學歷,并連續在鄉區任教滿五年(不含借用到城區學校或外系統的借用時間)現在編在崗,任教年限計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
2、參加語文學科選調的教師普通話必須獲得二級甲等證書,參加其他學科選調的教師普通話必須獲得二級乙等證書。
3、年齡:男50周歲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學科認定。參加選調中學教師崗位的人員,必須教師資格專業與所學專業相一致,參加相應學科的選調考試。參加選調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教師資格證書有標明學科的,參加相應學科的選調考試;教師資格證書未標明學科的,則以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三個學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寫的主要任教學科為準,參加相應學科的選調考試。
5、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努力進行教育創新,積極參加課改,具有較扎實的教學基本功及較強的教學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①不服從工作分配的;②工作表現不好,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的;③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3個學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稱職的;④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⑤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30日3個學年中有一學年請事假累計達1個月以上或請病、事假累計達三個月及以上的;⑥經查實違反省教育廳“十條禁令”以及《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中明確規定的“二十條”之一者。
四、選調方式
符合條件參加選調人員,統一參加2013年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考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不再進行面試。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學科和崗位,參加相應學科專業知識考試。
五、選調程序
1、公布方案。2013年3月25日前,《浦城縣城區中小學選調教師工作通知》將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http://www.eeafj.cn)。
2、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的注冊系統,于2013年4月1—10日選擇“委托考試模塊”進行注冊、登錄、報名,報名科目有《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逾期不予補報。教育局人事股將及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參加選調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并及時打印準考證。如參加選調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者有虛假行為,由參加選調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參加選調人員是否具備選調資格以選調資格復審確認為準。報考者在網絡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網絡報考平臺在線提問或撥打咨詢電話,聯系電話:0599-284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