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威寧自治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的通知
威寧自治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根據畢節地區人事局《關于印發<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通知(畢署人字[2006]131號)精神,經2012年12月23日第十次縣長辦公會議和2013年2月3日第一次縣委常委會議研究同意,并經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人社復[2013]6號)文件批復,同意我縣招聘400名高中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嚴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聘用原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核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監督、公開聘用等方式進行。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及體檢、考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公開招聘結果、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名額為:威寧縣高中教師400名,具體職位及專業見《威寧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一覽表》(附后)。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無違法違紀記錄,志愿到威寧自治縣從事城鄉高中教育教學5年及以上;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4)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應聘崗位體檢標準要求;
(5)應聘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2、報名資格條件
(1)全日制普通師范類專業(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不限師范專業)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所有報考職位專業與所學專業必須一致(詳見職位表);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其他條件詳見《威寧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一覽表》。
3、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予報名
(1)在校期間曾受過紀律處分的;
(2)曾受過治安處罰或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4)已定向到縣外或定向到本縣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
(6)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正式人員(含特崗教師及特崗計生人員);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