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符合《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 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此外,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精神,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絡方式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須于2012年5月30日至6月8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http://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下個工作日中午12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凡照片審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因違反考試紀律,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提交報名信息。(咨詢電話:0551-2862409、3457905.)
各市考試機構信息管理人員應及時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后臺進行照片審查工作,確保考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考生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攜帶有關報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報考費,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人員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社部門辦理報名手續,各市人社、建設部門于6月20日前完成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市統計表》(附件3)報省人事考試院。
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6月11日前將報名材料和報考費交所屬單位人事部門,各單位人事部門于6月14日將通過初審人員的報名材料、報考費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匯總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試院。屆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現場進行省直考區報考資格終審。省人事考試院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