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從事下列專業技術工作且取得相應業績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
1. 衛生系列中從事中醫、中藥、民族醫藥工作的。
2. 出版系列中從事古籍編纂研究、古漢語、古典文學、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編輯整理工作的。
3. 從事藝術、工藝美術、廣播電視播音、圖書資料、群眾文化、文物博物、檔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區、行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 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
2. 在縣(不含市轄區)屬企事業單位從事工程類、農業類(不含農業科研)專業技術工作的。
3. 在地級市及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長期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采礦、測繪、地質勘探、水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報高級資格的在野外時間不少于8年、申報中級資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時間不少于6個月)。
(六)年齡較大的專業技術人員
1. 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 1977年恢復高考統考前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畢業的。
(七)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1. 申報各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聘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
2. 轉換系列評審,申報評審與轉換崗位前同檔次專業技術資格的。
3. 1997年以后,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現申報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仍需參加該級別外語考試的。
二、下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可放寬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從事非高教、科研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報評審高校藝術和體育專業教師資格的。
(三)在縣(不含市轄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
三、報考職稱外語考試的等級要求
(一)申報高教、科研、衛生、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其他系列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參加A級考試。
(二)申報高教、科研、衛生、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在縣及縣以下單位工作的人員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其他系列申報副高級(不分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參加B級考試。
(三)在縣及縣以下單位工作的人員申報衛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其他系列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參加C級考試。
四、職稱外語考試成績有效期及合格標準
(一)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成績單),在申報評審對應級別或以下級別專業技術資格時,不受證書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級合格證書,可申報所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長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項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放寬條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報評審對應級別或以下級別專業技術資格時,不受證書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合格線,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國通用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