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區公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圍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一)報名時間:2012年11月19—23日(9:00-12:00,14:00-17:30)
(二)報名地點:攀枝花市西區政務中心三樓教育局窗口。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畢業證(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以及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復印件;
3.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4.本人近期兩寸免冠彩照3張;
5.中、小學在職教師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服務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6.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和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同意報考的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服務期未滿的人員,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
(四)資格初審: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持照片和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代報名者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報名點報名。報考者應如實填寫《攀枝花市西區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附件3,考生可通過網上下載打印或在報名點現場領取),交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同意報考。
(五)考務費繳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現場報名時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領取準考證。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2年12月19—20日到攀枝花市西區政務中心三樓教育局窗口領取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西區公眾信息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專業知識》,《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占筆試成績的5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專業知識》。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內容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見附件2),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和教學層次規定的教學大綱的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2年12月22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